《菸害法》不管加熱式菸品?衛福部這樣說...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開始流行「加熱式菸品」,我國《菸害防制法》對新興菸品的管理力道與港府相較還差一大截,衛福部決定暫時不管理加熱式菸品。

▲衛福部。(圖/資料照)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10月10日施政報告時宣布,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全面禁止販售,而台灣菸害防制經多次努力後,衛生福利部卻決定暫時不管理加熱式菸品。

電子煙對人體有危害,《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全面禁止電子煙;然而,衛福部已認定加熱式菸品非電子煙,因此即便《菸害防制法》修法通過,加熱式菸品還是無法可管。

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日在立法院的菸品危害專案報告表示,加熱式菸品是利用特製的加熱器來加熱菸草柱,讓使用的人以口吸入化學物質氣霧與尼古丁,不僅具成癮性,也可能對人體帶來傷害;他指出,為維護國民健康立場,衛福部對加熱式菸品及電子煙目前都是持反對態度,但將來該如何納管還需充分討論。(編輯:楊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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