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實習女警,去年7、8月間發現自己的內衣、內褲會不時消失,她懷疑是同事所為,但苦無證據,只好自己裝密錄器蒐證,果然抓到是1名男警偷的,事後女警在行李箱內找到失竊的內衣褲,法院在審理時,男警聲稱自己雖然偷竊但已歸還,沒有不法所有,不過法官認為他在狡辯,依竊盜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許男前後偷竊了黃女的11件內衣、5件內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檢警調查,這名偷人內衣褲的許姓警員,在2013年就曾因愛慕一名李姓女警,偷偷拷貝女警住處的電磁感應扣,4度潛入李女家中,最後被發現,遭判拘役70日,但許男在事後仍不知悔改,去年看上被分派到台中市五分局實習的黃姓女警,竟趁黃女不在寢室時,前後多次潛入,偷竊11件內衣、5件內褲。
黃女因為內衣褲屢次遭竊感到困擾,自行裝設密錄器蒐證,發現原是許男所為,拿畫面請長官究辦,事後在自己的大行李箱內找回失竊內衣。法院審理時,許男的辯護人稱竊得的物品都已歸還,沒有不法所有,但法官認為這是許男的狡辯之詞,依法判刑,並附帶許男要捐出5萬元給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