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恐怖!桃園市一名劉姓男子不滿湯姓妻子長期與一名曾姓男子合夥做生意,竟懷疑妻子外遇,開始跟蹤妻子,去年6月起趁半夜起來,拿藍色墨水筆在妻小腿上寫字咒罵「你兩人不要亂上床、破壞家庭像狗一樣」、「鬼、與他同死」等,並在妻腳掌塗上黑色指甲油。
▲房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劉男經常趁妻子睡覺時在對方小腿「作畫」,又經常傳訊威脅「晚上要睡覺嗎喔!」、「傳照片我看跟哪些人啊」,令妻不堪其擾,躲至女兒房間睡覺,沒想到丈夫竟持殺蟲劑噴灑女兒房間,逼迫妻子回主臥房,嚇得妻趕緊逃家。
劉男並未因此死心,並還派人監視妻子行蹤,前往妻住處滋擾和抓姦,妻子擔憂人身安全,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劉男卻辯稱,是因為房內有蟑螂才會噴灑殺蟲劑,而在腿上寫字句、塗黑則是「夫妻間的溝通方式」,認為妻子外遇才會管教,並提出妻子和男性友人同車照片,主張沒必要核發保護令。
法官檢視照片後,發現劉妻和開車男子並無親密互動,用餐也好幾人同桌,但劉男在妻子小腿寫字辱罵、詆毀人格、噴灑殺蟲劑,已經構成對方身體及精神上的虐待,裁定核發劉男「遠離妻子住所和工作場所100 公尺」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