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台鐵普悠瑪號列車21日出軌翻覆,造成上百人重大死傷,宜蘭地檢署隔天聲押尤姓司機,宜蘭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所、出海及出境,今天是宜蘭地檢署抗告最後期限,對此,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檢方研議後認為,人證、物證已蒐證齊全,因此決定不向高院提出抗告。
江貞諭表示,檢察官參酌地院新聞稿,例如ATP關閉後必須再開,司機均已在羈押庭上坦承過失,而且按照卷宗內的車速表,車速確實過快,檢察官接到院方裁定後,近日持續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說明,檢方一路追查迄今,現已鞏固案件偵查內容;江貞諭還說,當時檢察官提出聲押,主要是擔心取證無法恢復事故原貌,事發後仍須進行許多偵查動作,檢方認為目前疑慮部分已大幅縮減,因此尊重法院裁定。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檢方決定不向高院提出抗告。(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