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長相甜美的女主播秦綾謙,2年前夜會網紅安德烈,被前夫吳炳輝率徵信社人員抓包,秦付190萬元和解離婚,由於此事件媒體大肆報導,秦女認為前夫吳男已違反保密約定,提告要求退回190萬元,另給付190萬元違約金,另吳男及父母將她個人私密公開也須賠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此事確實違反保密約定,侵害秦綾謙隱私權,判決吳須賠380萬元;侵害隱私部分,吳跟父母另須賠償200萬元;尚可上訴。
▲新北地院認為秦女前夫違反保密約定,判須賠償秦女。(圖/資料畫面)
據《蘋果日報》報導,秦綾謙夜會的安德烈年約30歲,因愛狗成痴,2人因狗結緣。2016年9月30日秦綾謙的前夫吳炳輝帶著徵信社人員架梯爬窗,發現她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安德烈甚至半裸上身,2人當時鬧進警局,在警局簽下協議書,秦、吳同意離婚,但秦綾謙與安德烈需各給付190萬元,雙方並約定吳男對所蒐集影片、交往證據有保密義務,應交由陳姓律師銷毀,不能對外洩露。
但沒想到日後《壹週刊》等媒體紛紛報導,秦女認為前夫吳男惡意爆料,違約對外洩露此事,除須歸還190萬元,給付違約金190萬元,父母吳欣蒼、蔡馨樂還到TVBS內湖辦公室,也跟她的閨蜜提及該事,讓她備感羞辱與精神痛苦,已破壞隱私,因此要求吳男及父母另須賠償200萬元。
法官認為,協議書既經雙方約定不得洩露,但《壹週刊》第807期、第808期及網路即時新聞,卻都能報導出該應保密的內容,此外,吳也跟TVBS廖姓女主播提及此事,吳父母則告知秦女同事、姜姓密友,可見吳有違反保密義務,須退回190萬元,並給付190萬元違約金;侵害隱私部分,吳跟父母另須賠償200萬元;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