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北咸寧高中一名三年級女學生和畢業的學生談戀愛時,又和另名高三男同學互動親密,兩男為此爆發衝突。學校得知後,認為女學生無視校規,便將她記過、停課一周,還要求她抄寫《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100遍!
▲女學生被學校罰寫。(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咸寧高中貼出的公告指出,高三羅姓女學生和已經畢業的陳男早戀,又和另名羅姓男同學互動親密,陳男對此不滿,10月23日跑到學校找羅男談判,雙方發生衝突,所幸保安及時阻止。
學校認為羅女無視校規、違反紀律,便根據《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給羅女記過,並將她停課回家反省一周,還要求她抄寫《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100遍,總共約15萬字。
消息曝光後,有家長認為這處罰可能會傷害到孩子自尊;學校對此回應,現在的學生不好管理,為了提升教學品質,只能對他們嚴格規範。沒想到意外引起網友兩派論戰,部分人認為高中已經18、19歲,「已經不算早戀了」、「這種量化管理的學校好讓人窒息」,不過也有另一派人認為「孩子做錯就是要處罰」,並大讚學校管理得當,「校長有魄力!」(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