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年改上路後,嚴重影響軍公教人員的退休俸。其中王復文、唐志清、劉中燦、張春富等4名退伍軍人,因不滿退休俸各短少28~116萬元不等,集體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防部支付300多萬元的差額。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人退休俸是「退輔會」發的,跟國防部不相干,判4人敗訴。
▲年改讓退伍軍人不滿,上街抗議。(圖/資料照)
王復文、唐志清、劉中燦、張春富分別於1998年~2012年間退伍,4人主張,依據國防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應支付一定金額的退休俸,但今年7月年改上路後,4人卻被通知要重新計算退休俸,總計少領了300多萬元,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王復文等人表示,退休俸是他們與國防部之間公法上的契約關係,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人退伍後,領取國家機關的各項給付屬於「法律規定」,而非「公法上的契約關係」;再者,軍人退休俸的發放單位應為退輔會,與國防部沒關係,因此駁回4人的訴求、判決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楊惟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