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2歲黃姓國小棒球教練,2014年間與一名當時年僅12歲的小六女學生大談師生戀,黃男不但與女學生在球場、民宿、住處嘿咻外,甚至還趁女學生父母不在時,直接在她家中激戰,直到2017年被女學生母親返家撞見,這起不倫師生戀才曝光,新北地院認定2人共計合意性交91次,考量黃男並無前科,且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今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黃男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在2014年9月擔任國小棒球活動的外聘教練時,認識了當時年僅12歲的女童,雙方互動親密進而偷偷交往,而在同年12月到2017年3月間,黃男帶著女童到墾丁民宿、汽車旅館、台中棒球場、自家住處以及女童住處共計嘿咻91次,直到去年3月間,被女童母親返家撞見,這起不倫師生戀才曝光!
新北地院法官譴責黃男身為女童教練,便應嚴守師生分際,不該產生不當的男女關係,但考量他並未使用暴力手段,加上他並無前科,且與女童以45萬元達成和解,並獲得家屬諒解,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有期徒刑2年、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均緩刑5年,另得服20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4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新北地院今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黃姓教練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資料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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