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年約50歲的卡拉OK店女員工花花(化名)去年12月間,店內打烊時,71歲李姓老闆,竟趁店內無人之際,企圖性侵她,甚至還嗆說「今天就是要弄到妳!」所幸花花的丈夫當時在店門外,直覺有異及時上前制止並報警,才未讓李翁得逞,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翁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得接受40小時義務勞務及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2月3日晚間6時許,花花向李翁表示要離職並準備要離去時,李翁竟突然將她環抱住,並伸手進到她的衣物內四處亂摸,花花雖極力反抗,甚至丟擲酒瓶,但李翁仍不罷手,強脫花花褲子,並扳開她大腿,怒嗆「我今天就是要弄到妳!」
花花不肯就範,趁隙爬到大門邊將門拉開縫隙,卻又遭李翁用身體強壓在身上,所幸花花的丈夫當時已到店門外等候接她下班,察覺有異立即強行推門入內制止,才未讓李翁得逞。
檢方偵辦時,李翁否認犯行,辯稱「我不是這種人」,但在法院審理時,卻坦承犯行,供稱一時激動才會犯錯,而法院認定他已與花花達成和解,且對方同意給予李翁緩刑;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翁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得接受40小時義務勞務及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可上訴。
▲新北地院今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李男1年8月,緩刑4年。(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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