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千雁/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未婚的范姓男主管,今年3月邀公司女職員一童吃晚餐,餐後更去酒吧續攤,凌晨一時許,男主管搭計程車送女子返回中和住處時,卻趁四下無人,對女子熊抱、強吻,女子奮力掙扎才脫身,事後怒提告!新北地院考量范男認罪,但女子拒絕和解,今依強制猥褻罪判范姓男主管6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可上訴。
▲男主管熊抱又強吻遭判刑(圖/示意畫面)
判決指出,范姓男主管(28歲)是新北市一家公司主管,平日對這名受害女同事頗有好感,今年3月,他邀請女子一同晚餐,結束後再到酒吧續攤,直到凌晨一時許,搭計程車送女子返家後,竟趁四下無人,對女子雙手環抱還強吻。
女子嚇壞,奮力掙扎,掙脫後連忙打給王姓男友人求救,范姓男主管才離開,女子事後向轄區警局提告,檢方也依強制猥褻罪將范男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女子仍表示拒絕和解,但法官考量范姓男主管已向原公司辭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范男6月,可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