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徐姓人夫與妻子結婚7年,卻跟楊姓小三發生婚外情後,還大言不慚地向妻子坦承「我心裡面現在多個人了,妳能接受嗎?」,並毫不避諱的將小三內衣曬在住家陽台,甚至將門鎖更換,對妻子嗆聲「我是房子的主人,妳是我正在談離婚的妻子,我的房子有房客」,不讓妻子進門,徐妻氣得怒告求償;經新北地院審酌,判處徐男及楊女須賠償元配50萬元。
▲人夫偷情竟向妻子坦承心裡多個人,還想將小三帶回家中問妻子接受嗎。(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去年9年她在清洗衣物時,發現丈夫褲子口袋內有汽車旅館的發票,經追問下,丈夫坦承與從事直銷的楊女偷情,但保證會斷絕關係,未料徐男一周後便反悔,竟傳簡訊給妻子,表示「心裡不小心多個人,我對妳也很抱歉」、「妳能接受嗎?」,甚至還說「她會被趕出家門,東西慢慢搬來家裡,妳OK?」,打算將楊女帶回家裡;徐妻看完簡訊後傻眼,怒斥丈夫「她要跟她老公離婚,連兒子都不要了,連東西都要搬來我跟你住的地方,你還要我幫她收貨,真有你的」。
徐妻為此氣得回娘家散心,但沒想到隔幾天回家後,竟發現小三毫不避諱的內衣曬在陽台,甚至連內衣褲都已放在她的衣櫃裡,氣得當場與丈夫大吵一架,事後徐男竟更換門鎖,讓妻子無法進門,還傳訊給徐妻表示「這邊不是你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地方」、「我是房子的主人,妳是我正在談離婚的妻子,現有房客,不希望有人打擾」。
徐妻因此氣得怒告丈夫及楊女,並求償100萬元;庭訊時,徐男和楊女皆否認交往及同居,徐男還辯稱從未說過「心裡不小心多個人」等話,楊女則辯稱跟徐男只是直銷事業上的夥伴。但法官調查,除了徐妻提供楊女衣物曬在住家陽台,及家中部分物品還貼有楊女的姓名貼紙等,還有徐男對妻子所傳的訊息中已有坦承他跟楊女的關係,法官認為徐男及楊女的言行確實已侵害徐妻配偶權,因此判決2人須賠償徐妻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