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吳姓男子和黃姓前女友分手後,發現「自己的鳥照」被貼上LINE群組,其中一張「女友視角」還拍攝他在摩鐵房間內的裸背照,輾轉得知是黃女所為,憤而提告妨害秘密,但黃女卻辯稱,光看「鳥」又不知道是誰,但法官仍判處她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報導,40多歲的黃女6年前在朋友介紹下認識吳男,兩人交往5年時間,直到去年4、5月才分手,吳男突然有天發現,自己的生殖器照片,以及一張背對鏡頭的裸照,被PO上了LINE群組,因照片背景相當眼熟,一眼就認了出來照片主角是自己。
吳男輾轉得知,可能是剛分手的黃姓前女友所為,因無法接受自己的「鳥照」遭人共賞,憤而對黃女提出告訴,黃女坦承照片主角確實是吳男,強調這是在分手前PO的,而且只有生殖器和背面照,無法從照片辨識身分,但檢方認為,只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就涉嫌妨害秘密,因此判處黃女拘役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