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房東,無意間發現一名和她租屋的女租客竟然將房子當成賣淫的場所,不僅與男客相約屋內交易、嘿咻,更將房子借給其他賣淫女使用,女房東見有利可圖,於是要求每個月提高2000元租金,但沒多久,其中一名賣淫女在該屋子被抓,檢警追查之下,才發現女房東也知情,法院最後以女房東「收容」房客賣淫為由,依法判她4月徒刑。
▲陳父發現小玉在屋內賣淫趁機漲租,遭法院判刑4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陳姓婦人前年將一處位於台中豐原地區的房子出租給女子「小玉」,原本約定每個月8000元租金,但其間小玉將屋子借給另名女子「小璇」賣淫遭警方查獲,雖然最終檢方依嫌疑不足不起訴,但陳婦因此得知小玉賣淫,她卻沒有趕走小玉,反而漲租2000元,默許小玉將該處當成賣淫場所。
去年中警方執行掃蕩勤務,發現小玉在該屋子裡與男客性交易,因陳婦也知情,被一同依法送辦,雖然她在法庭上供稱,只是租屋給小玉,上次案發後已告知對方不能再繼續做性交易的工作,但法官認為她在得知小玉賣淫後,並未做任何防堵措施,反而漲租,因此依妨害風化罪嫌判她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