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6432次列車10月21日發生嚴重翻覆事故,最終釀18死悲劇,今(28)日肇事司機尤振仲首透過律師發聲,並於已公開資訊範圍內,公布4大點質疑行政院調查小組報告結果,表示無法接受調查結果,尤其是「人為超速之認定」,他也坦言自事發後「每一天都是痛苦與折磨」,承諾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普悠瑪肇事司機尤振仲。(資料圖)
尤振仲聲明稿中提出4大點澄清,包括自己無超速且經當武荖坑橋路段後,有按照該路段速限,將電門把手放置在刻度時速82、83公里來降速;意外發生前已持續嘗試排除故障,並於最後一次復位完成後發現車速異常,強調有做緊急煞車動作;另關於流出的通聯記錄中,尤振仲表示行政院調查報告中寫的通聯紀錄,與自己印象中「有出入」,盼公開完整的行調通聯紀錄錄音檔及事故訪談內容,供社會大眾檢視;最後強調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開玩笑,因此無法認定人為超速為普悠瑪事故肇事主要原因。
▲尤振仲委託律師閻道至、陳湘傳。(圖/記者林士傑攝影)
普悠瑪釀死一案備受外界關注,尤振仲今委託律師閻道至、陳湘傳出面首度作出回應,其中,針對行政院公佈2次調查報告,皆是強調主因為司機員超速,對此,律師指出尤振仲無法接受,至今回想起事故情形當下仍是情緒激動,且關於政院報告將毒品列為出軌原因之一,律師直言:「此部分不妥,且稍嫌針對。」強調毒品跟本身事故無關,不過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透露更多;至於明知列車故障,是否有高層要求尤振仲開到終點站,律師則說:「沒有!」後解釋尚未談及這問題,但據通聯紀錄顯示,確實是收到「無法停車」的指示,盼公開完整之行調通聯紀錄佐證台鐵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