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對夫妻,去年4月才剛剛甜蜜完婚,攜手進入兩人世界,沒想到先生卻在去年底遭遇嚴重車禍,雖然撿回一命但終身卻成了植物人,需要他人照顧,妻子認為兩人已無法共同生活,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成了植物人,雙方也因此無法經營夫妻共同生活,判准離婚。
▲丈夫新婚8個月卻成植物人,妻子訴請離婚獲准。(圖/翻攝畫面)
據《聯合報》報導,妻子在法院審理時主張,與丈夫雖然去年4月完婚,但甜蜜的生活卻沒有維持多久,丈夫在去年就遭遇嚴重車禍,終身成了植物人,且無恢復的可能,日常都須仰賴他人照顧,丈夫無法與她互相照顧,也無法經營共同生活,因此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腦部嚴重受創得長期臥病在床,成了植物人狀態,得以氣切輔助、且終身無工作能力,夫妻間已經無法經營共同生活,而且不可歸責於妻子,加上丈夫的代理人也同意妻子請求,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