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9年如果你想度假打工,又多一國可以選擇,外交部表示,中華民國(臺灣)與盧森堡大公國去年簽署的《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協議》,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華民國(臺灣)與盧森堡每年分別提供40位18至30歲的青年至對方國家度假打工。
▲中華民國(臺灣)與盧森堡每年分別提供40位18至30歲的青年至對方國家度假打工。(圖/翻攝自外交部)
依據協議內容,我國青年可申請停留期限為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盧森堡青年則可申請180天的停留期限,最多可再延長180天。可透過觀光旅遊、短期打工或自費短期遊學等方式,學習語言,深入體驗當地文化、風土民情、生活及社會脈動,增進對彼此的瞭解及友誼。
盧森堡是繼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捷克及法國後,歐洲第11個及全球第16個與台灣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其他5國分別為澳大利亞、紐西蘭、日本、韓國及加拿大。外交部提醒前往盧森堡度假打工的青年朋友,務必遵守當地法律規定、注意自身安全,並於行前多方瞭解及蒐集資料,旅途中亦隨時提高警覺,與家人保持聯繫,確保度假打工過程順利平安;倘遇急難事件,請速與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聯繫。
外交部已將盧森堡所提供的度假打工申請辦法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等中文參考資料上掛「臺灣青年Fun眼世界-青年度假打工」網站(http://www.youthtaiwan.net),歡迎有意申請的青年朋友上網參閱,或至盧森堡臺北辦事處網站(http://www.investinluxembourg.tw)瞭解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