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片商「車庫娛樂」2016年間發現,「歐酷」公司未經授權或同意,利用手機APP「電視連續劇2」公然播放他們代理的韓國電影《屍速列車》、《首爾車站》2部影片,還刊登廣告牟利,控告創辦人劉于遜、執行長翁瑞廷涉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今(2)日將劉男、翁男及「歐酷」起訴。檢方調查時,劉男、翁男坦承犯行,但2人與車庫無法達成和解;檢方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劉男、翁男2人及歐酷公司。▲ ▼由車庫娛樂代理的韓國電影《首爾車站》、 《屍速列車》。(圖/車庫娛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