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連冠智/高雄報導
常常會有機車騎士用單手騎車,另一隻手插口袋保暖或者拿來遮陽,在高雄就有民眾因此被檢舉危險駕駛,收到1萬2千元的罰單,他們不服氣,認為雖然單手騎,但沒有蛇行或失控的疑慮,所以提行政訴訟,法院最後認定,考量整體環境的確不構成危險駕駛,撤銷裁決書,1萬2千元罰單不用繳了。
▲騎士因為天冷,騎車時將一隻手插在口袋取暖,被檢舉是危險駕駛。
攝影鏡頭隨便一掃,路上都可能找到像這樣單手騎車的人,高雄就有一名男子因為天氣冷,騎在路上一隻手插進口袋保暖,行駛在高雄鳳林三路長達120秒被檢舉危險駕駛,還有一名鄭姓女子騎在雙園大橋上,天氣不冷但陽光刺眼,同樣左手就舉在額頭前遮擋陽光持續137秒,一樣被檢舉危險駕駛,罰單1萬2千元。
民眾:「這樣怎麼能要罰錢沒道理啦,你如果說故意的,這樣就不行啦。」
記者:「最高罰1萬2你覺得呢?」民眾:「太高了。」
林園分局交通組長簡西國:「旁邊有車輛出來的話,會造成危險。」
警方也認定有危險,但被檢舉的可不這麼認為,不甘心吞下1萬2千元的罰單,氣的提行政訴訟,強調沒有蛇行也沒影響他人,高雄法院考量整體環境的確不構成危險,撤銷裁決書,不過看看單手騎車,的確還是要注意!
▲不是每個申訴都能撤銷罰單。
過去就有騎士,一隻手在忙著喬踏墊上的東西失控摔車,而且單手插口袋遭罰1萬2千元,也不是申訴都有撤銷可能,高雄法院認同騎士說法,但屏東法院也曾有類似狀況,判定單手騎就是危險,1萬2千元還是得乖乖掏出來,上路還是保持雙手騎,別跟安全以及荷包過不去。(整理:實習編輯藍詩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