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李姓男子,罹患中度智能障礙,前年間得知15歲女網友小佳(化名)逃家,竟騎車載送對方返家,再趁小佳熟睡之際,一舉性侵得逞;小佳返家後向家人泣訴受害經過,李男才遭檢警送辦;士林地院認為,李男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小佳,加上智能不足影響才犯案,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還須賠償20萬元,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檢警調查,李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前年5月7日凌晨1時許,他與小佳約在新北市泰山區公所碰面後,隨即將人載回淡水住處;李男與小佳相處2天後,趁對方熟睡無法抗拒之際,竟強行插入成功,小佳下體亦開始流血,人也逐漸醒來,這才驚覺自己遭性侵,小佳嚇得趕緊回家,並在家長陪同下報案。
李男應訊時否認性侵,並辯稱:「小佳同意跟我性交」,後來出庭時才改口認罪,並承諾賠償小佳20萬元;法官認為,李男犯後已有悔意,加上精神鑑定結果出爐,李男犯案時因精神障礙而辨識顯著降低,符合減刑規定,加上他已先賠償7萬元,遂依乘機性交罪判李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李男趁女網友熟睡之際性侵得逞遭判1年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