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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控竹科前男友性侵 弟弟卻打臉「她常幻想」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竹科一名孫姓工程師與蔡姓女友分手3個月後,蔡女卻指控在摩鐵與租屋處遭孫男性侵;案經檢警調查,卻發現不僅摩鐵沒有2人的留宿紀錄,且蔡女指控去年在租屋處遭性侵,但蔡女該租屋處早在前年時就已退租,加上蔡女胞弟證稱,指蔡女患有憂鬱症,常會有幻想情節,胡言亂語,檢察官因此認定孫男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竹科男遭前女友控訴性侵她2次,弟弟則指姊姊有憂鬱症,常幻想亂說,新竹地檢署因此不予起訴。(圖/翻攝新竹地檢署官網)

28歲的蔡女指控,前男友竹科孫姓工程師,於去年4月間,曾約她到新竹火車站附近的摩鐵聊天,卻趁機強壓她性侵得逞,同年6月間,孫男又在她的租屋處故技重施,再度對她性侵得逞。

孫男到案後,表示遭前女友指控性侵一事感到莫名其妙,孫男供稱,前年曾與蔡女交往半年,確實曾在蔡女租屋處發生過性關係,但2人從未去過摩鐵,由於蔡女一直服用憂鬱症藥物,還不斷猜忌他會與前女友復合並拋棄她,他因不堪其擾而要求分手。

蔡女的弟弟也證稱,他前年才將姊姊從桃園接至新竹住,當時孫男與姊姊是公司同事,並曾交往過,姊姊也曾透露過與孫男發生性關係,但並未提及遭強迫的狀況,由於姊姊患有憂鬱症,常常會胡亂說出一些幻想的情節,直到姊姊結交新男友,2人便分開,當時租的房子也已退租。

檢方調查,經調閱摩鐵投宿紀錄並未發現2人的投宿紀錄,而蔡女指稱去年曾在租屋處遭孫男性侵,但2人早在2017年就已經退租,且蔡女聲稱遭性侵後,卻未立即報警或對外求援,直到2018年9月才提告,顯然證詞有疑問,再加上蔡女弟弟的證述,故認定孫男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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