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陳姓校車司機,藉職務之便搭訕患有輕度智障的女學生小玉(化名),誆騙要跟她結婚,要她先當「地下夫人」,拐騙小玉上床得逞,事後竟還塞避孕藥給她,並要求小玉不能告訴任何人,由於小玉擔心自己懷孕,購買驗孕棒被母親發現,陳男惡行才因此曝光;一審陳男被依利用身心障礙者不能拒絕而性交罪判處5年徒刑,陳男不服判決上訴,遭二審法官駁回上訴。
▲校車司機誆騙要與女學生結婚,進而發生性關係得逞,完事後還塞避孕藥給女學生。(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陳男在2015年間擔任啟智學校司機期間,經常與當年尚未滿18歲的小玉在搭乘校車時聊天,陳男因此得知小玉為單親家庭,母親晚上要外出上大夜班工作,獨留她一人在家,之後陳男離職後仍與小玉保持聯絡,甚至謊稱要與她結婚,要她先當「地下夫人」;同年2月初,陳男傳訊詢問小玉「想要做嗎?」,小玉表示同意後,陳男當晚就帶著保險套跟避孕藥到小玉家,2人並發生性行為,事後陳男將避孕藥拿給小玉,並再三叮囑她不能告訴任何人,但小玉因擔心自己懷孕,於是前往藥局購買驗孕棒,小玉的媽媽卻因此發現,這才讓陳男的惡行曝光。
陳男到案後辯稱,與小玉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而且當時還是小玉先主動親吻他;但法官調查後發現,陳男事後曾恐嚇小玉,還要求小玉說2人是你情我願,故法官對於陳男的說詞不予採信,將他依利用身心障礙者不能拒絕而性交罪判處5年徒刑,陳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主張小玉僅肢體障礙,並無智能障礙,對此小玉母親出示女兒的輕度智能障礙手冊打臉陳男,法官認為,陳男利用小玉的智能障礙,缺乏「同意性交」的理解能力,明顯有乘機性交的犯意,因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判決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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