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性侵害累犯洪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16歲少女小君(化名),將她約出後騎機車載她兜風,卻恐嚇要將小君性濫交之事告知其打工的公司同事,藉此強迫小君任由他摟腰摸腿並舌吻,未料正好被小君的媽媽撞見;洪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在教導小君「要懂得保護自己」、「晚上約男生出去發生關係,這樣是不對的」等,法院認為洪男胡扯,將他依對少女犯強制猥褻罪判9月徒刑。
▲少女遭恐嚇,被性侵累犯男趁機摟腰摸腿還「喇舌」。(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高中畢業的洪男,原在佛具店任職,近年則因罹患癌症而無業,洪男於2002年因威逼少女性侵得逞,被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於2015年6月則涉嫌引誘少女性交,卻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但在同年10月與12月間,洪男竟兩度將一名少女帶至公園與廣場樓梯間性交,遭判10月徒刑。
涉及多起性侵案的洪男卻不改惡行,於2017年8月24日,再度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16歲的少女小君,隨即相約翌日晚間出來見面,洪男便騎機車載著小君到中市藍色公路兜風,期間2人聊天時,小君透露自己已有過性經驗,由於小君覺得無趣吵著要回家,洪男便將小君載她回到住處附近的超商,但洪男卻出言恐嚇,表示要將小君與男生濫交的事情告知她打工的同事,迫使小君嚇得乖乖就範,任由洪男摟腰並撫摸她大腿,隨後還嘴對嘴「喇舌」。
小君的媽媽因女兒與她約定晚間10時返家,卻逾時未歸,打電話也沒接,於是她便騎機車外出去找女兒,卻撞見洪男正「勾著女兒的腰,嘴巴就親下去」,洪男發現小君媽媽前來,便隨即騎機車逃離,小君媽媽並強調,女兒事後嚇得一直哭到翌日,直說「嚇死了,很噁心,還好媽媽趕到」、「很恐怖、好害怕」等。
庭訊時,洪男否認對小君有親嘴等猥褻行為,辯稱當時他是在教導小君「小小年紀要懂得保護自己」、「晚上約男生出去發生關係,這樣是不對的」等,法院認為洪男曾有2次以恐嚇等手段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對於洪男的辯詞不予採信,將他依對少女強制猥褻罪判9月徒刑,洪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經台中高分院審酌駁回上訴,全案仍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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