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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陣子,網路上總會更新「十大必買零食」、「十大必買藥品」清單,尤其是赴日本、美國旅行,還會受親友囑託,代購熱門零嘴、保健食品。血拼固然開心,但若是超量採購,小心誤觸法規!
▲圖/翻攝自食藥好文網
食藥署在食藥好文網發表文章提醒,掃貨要節制!食品入境有限量;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出國攜帶商品返台,價值、數量、重量都有上限。例如,食品類單一品項價值不可超過1千美元,而且該單一品項重量不超過6公斤。超過限量者,必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核准後才可以進口。
為保障民眾食安健康,以上戰利品僅供個人自用,或是送給親戚朋友、厝邊頭尾,千萬不能再上網轉賣,如果轉賣未經過政府查驗把關的食品,會被開罰新臺幣3萬元到300萬元。
文章也提到,除了食品之外,最常見的戰利品還包括藥品。目前規定攜帶非處方藥入境,最多僅限12瓶,合計數量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如果買眼藥水、痠痛貼布,同樣受此限制。
但近年來,愈來愈多案例顯示,明明在國外採買的是保健「食品」,回到台灣卻被列為「藥品」,必須適用不同法規。例如,前陣子相當熱門的「記憶口香糖」,雖然在日本屬於食品,但因為含有銀杏葉萃取物,在台灣須納為藥品管理。除了銀杏葉之外,內含褪黑激素的「睡眠軟糖」、含「硫辛酸」的營養補充品、含「硫酸鹽」的葡萄糖胺,在台灣都有可能被歸類為藥品,相關規範比食品更加嚴格。
食藥署說,其實,各國藥品管理法規都不一樣,來自國外的藥品、保健食品,不見得真的適合自己,建議還是透過專業醫師、藥師的建議,詳細評估後再補充。除此之外,從國外帶回的藥品往往沒有中文標示,一般人很難了解正確的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隨意亂吃反而容易傷身,千萬別因為趕流行而亂買亂用。(編輯:李鴻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