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8旬劉姓老婦與媳婦感情不睦,獨生子往生後,媳婦對她不聞不問,劉婦遂搬到安養中心,幸得一對王姓夫妻對她照顧有加,劉婦於是將畢生積蓄1600餘萬元贈與王姓夫妻,直到前年劉婦去世後,媳婦整理遺物後發現婆婆的存摺被提領一空,怒告王男詐欺、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台北地檢署查出劉婦贈與時曾辦理公證,因此將王男處分不起訴,媳婦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發回北檢繼續偵查。
▲婆婆將1600萬元遺產贈與他人,媳婦發現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劉婦生前與媳婦相處並不和睦,在獨生子往生後,劉婦便與媳婦、孫子們沒有往來,獨自搬到安養中心生活,由於劉婦因早年投保人壽險,結識幫她投保的女保險員,還成為忘年好友,進而與女業務員的王姓丈夫也成為好友,王姓夫妻見劉婦獨自住在安養中心無人探望,便經常主動前去照顧劉婦的生活起居;劉婦為了向王姓夫妻表達感謝之意,決定將畢生積蓄1600多萬元,全數贈與王男,並在2017年初,劉婦與王姓夫妻一起去找了民間公證處,將贈與1600餘萬元的契約以及存摺、印鑑等文件進行公證,還全程錄影存證。
去年6月間,劉婦瀕死前,安養中心曾通知媳婦前來見最後一面,但媳婦並沒有去,就連老人家的身後事,也全由王姓夫婦幫忙處理;直到劉婦過世3、4天後,媳婦才前往安養中心整理劉婦的遺物,卻發現劉婦存摺裡的1600餘萬元被提領一空,懷疑王男盜領,因此向王男提告竊盜、偽造文書、詐欺等告訴。
王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並提出公證錄影為證;檢察官勘驗錄影畫面,發現老婦當天公證時精神很好,完全是出於自由意志辦理贈與,因此將王男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媳婦不服提出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未查明,已經將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繼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