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男子阿豪,3年前到小倩(化名)經營的個人工作室消費,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卻經常發生爭吵,同年底,他兩度前往工作室硬上對方得逞,小倩室友陳姓女子聽聞哭泣聲,趕緊通知友人並報案,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阿豪3年4月徒刑。
檢警調查,106年10月間,阿豪前往小倩的個人工作室消費,兩人隨即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卻因細故時有爭執;同年12月28日,二人再度爆發激烈爭吵,隔天上午時分,阿豪來到小倩工作室,請她正在服務的客人先行離開,隨即硬上小倩得逞,阿豪洩慾後進入浴室洗澡。
孰料,阿豪步出浴室與小倩交談時,因不滿對方未直視他臉,憤而再度性侵小倩,此時陳女聽聞小倩哭泣聲,隨即上樓敲門,卻無人應門,進而察覺有異,她立刻用LINE通知友人小圓,先待阿豪離開工作室後,再詢問小倩事發經過,並由小圓負責打電話報案,阿豪才得以遭到逮捕送辦。
阿豪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他當天與小倩發生2次性行為,過程中對方均未哭泣;辯護律師則表示,阿豪與小倩為男女朋友,對方坦承曾與阿豪嘿咻多次,也曾發生激烈口角,但後來又復合,足證兩人關係密切;不僅如此,小倩與阿豪發生性行為,有時會給錢性交易,有時只嘿咻不給錢,兩人除具備客戶關係外,還兼具男女朋友之關係。
法官認為,根據驗傷報告顯示,小倩有臉頰紅腫、左背紅腫、雙手前臂抓痕及尿道口周圍紅腫等傷勢,足證阿豪確實以強制方式性侵小倩得逞,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
▲阿豪兩度性侵賣淫女友遭判3年4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