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22歲林姓男子日前在公園打球時,認識了13歲少女小君(化名),2度帶回家無套發生性關係,小君媽媽發現女兒的肚子越來越大,感到不對勁,帶女兒至婦產科檢查,這才得知女兒懷孕了,要求墮胎並報警。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林男3年10月,另賠償小君及家屬73萬餘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105年9月間,林男在台中市一處公園打球時,認識了當時年僅13歲的小君,兩人展開交往,同年11月及隔年1月間晚間,騎機車載她回家,2度與其發生性關係,小君並未與母親提及此事,直到小君媽媽查覺女兒肚子越來越大,帶著女兒前往婦產科檢查,這才發現已經懷孕了,氣得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並以自己年僅22歲、年輕識淺卸責,請求減輕刑期,但法官查出林男是累犯,102年也曾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遭判刑1年8月,緩刑2年確定,審酌其一犯再犯,且未做任何避孕措施,以致少女懷孕,對少女身心造成莫大傷害,不宜輕縱,判刑3年10月。
另民事部分,法官判決林男須賠償小君43萬7565元、小君父母各15萬元,總計共賠償73萬75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