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2歲的越南籍武姓男子,去年9月6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同鄉女子小阮(化名),當天便以重病無法起身為由,央求對方幫忙送便當到他家,待小阮登門拜訪後,他再將人推倒並性侵得逞,事後小阮決定驗傷並提告;武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雙方是男女朋友,但法官並未採信其說法,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
檢警調查,武男假借重病臥床不起,藉以誘騙小阮上門,自己又到門口接人,小阮一度起了疑心,但他佯稱自己是來探病的朋友,等到對方進到屋內,他才承認自己是交友軟體的男子;武男先向小阮表示,他有性方面的需求,又不顧對方反抗,將人押在床上性侵得逞,並出言恐嚇「妳這樣是在浪費時間,妳就躺著不要動,讓我做,不然我就把妳衣服撕爛掉,讓妳沒有辦法回去」等語句。
武男應訊時辯稱,他與小阮是男女朋友,交往僅3 個月,但彼此都忙於工作,事發當天才第1次見面,所以他並不知道對方真實姓名;武男還說,兩人確實發生過性行為,但他並未性侵小阮,兩人發生關係後,隨即大吵一架,小阮便負氣離開。
法官認為,儘管武男聲稱自己與小阮在交往,案發時卻否認與對方相識,前後供詞明顯不一,反觀小阮在案發後立刻向親友反應,並在親友建議下驗傷並報案,而且證詞從偵查到審理大致相符,因此並未採信武男說法。
法院審酌,武男為逞一己私慾,不顧小阮感受性侵得逞,造成對方身心嚴重受創,事後亦未賠償對方損失,還使用假證件妨害偵查動作,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並宣告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另外,武男因使用偽造證件亦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武男以重病臥床為由誘騙同鄉女子進房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