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許姓工廠老闆,因年邁父親罹患帕金森症,2015年5月間他決定聘請印尼籍女看護,協助照顧老父日常生活,2017年2月間,女看護卻指控,她不但被許父撫摸胸部及下體,還遭許男弟弟性侵得逞;新北地院認為,女看護前後指述不一,而且許父病情嚴重,必須旁人幫忙才能吃飯、洗澡及行走,認定女看護供詞可疑,遂判許男父親及胞弟均無罪。
檢警調查,許男為機械加工廠老闆,2015年5月間,他聘請1名20多歲的印尼籍女看護,協助照顧罹患帕金森症的父親;2017年2月間,女看護突然打電話報案,指出許父曾多次在住處及附近公園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許男弟弟亦多次對她性侵得逞;新北地檢署偵結後,遂依性騷擾、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等罪起訴許男父親及胞弟。
法官開庭後卻發現,印尼女看護前後指述不一,對於有無性器官插入、先摸胸部還是下體、誰先離開現場等細節供詞也不一致,而且驗傷結果僅有舊裂傷:女看護先前目睹許父跌倒未攙扶,引發許男不滿情緒,一度想將她撤換,許家亦違反相關規定,要求女看護負責打掃、煮飯、照顧小孩等工作,還禁止她安排休假,甚至騙她吃下因信仰而無法食用的豬肉,顯示雙方懷有舊怨。
除此之外,8旬許父罹患帕金森症,平時需要旁人攙扶,女看護平日必須照顧許父,並協助他起身或行走,可能因此誤觸女看護身體,是否存有性侵、猥褻等企圖仍有疑慮,認定2人罪證不足,遂判許父及許弟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八旬許翁遭印尼女看護指控襲胸獲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