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宜蘭報導
神棍騙財又騙色!宜蘭縣一名男子為了一逞私慾,先是利用交友軟體假扮女性身分,然後亂槍打鳥式的認識陌生女子,進而成為知己好友,藉著謊稱認識厲害的「老師」,可以斬桃花改運勢,而且向對方收取高額費用後,誆稱「性交」「吞精」才能改運,誘騙女子發生性行為,甚至利用假身分,遊說被害女子與他成為男女朋友,直到這名男子故技重施,又對另名女子下毒手,被害女子才驚覺上當,兩名被害女子聯手揭發惡行,對男子提告。
▲淫男誆稱吞體液可改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出爐,這名吳姓渣男離婚育有兩子,2016年10月開始,捏造女性身分使用交友軟體化名「林雨媗」,結識了女子小花(化名),兩人成為手帕交後,小花吐露自己的感情困境,吳男見時機成熟,立刻用「林雨媗」說服小花「認識一個老師可以幫忙改運、斬桃花」。「林雨媗」熱心分享改運後,事業變好感情順心,介紹「吳老師」給小花認識,而且當場就先付了3400元,「林雨媗」又再遊說小花「先一半燒金紙,一半與老師發生性行為」才有效,更誇張的是,還得「讓老師射在體內,或為老師吞體液,且女方需高潮始能改運等」,小花百般不願還是赴約,而且為了麻痺自己還灌了好幾瓶酒,最後被「吳老師」性侵得逞,甚至又再給「吳老師」7600元改運費。
事後吳男又以斬桃花為由收了小花32000元,並同時以「林雨媗」說服小花和吳男交往,小花在半推半就下答應,兩人直到交往期間,小花發現吳男又用相同手法,詐騙另名女子116000元,小花大夢初醒,聯手被害女子,揭發惡狼真相。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吳男僅圖一己私慾得到滿足,罔顧小花的身心健康及心靈感受,用虛構的網友經歷及靈異之事,讓小花在無法反抗的狀況下強制性交得逞,又分別對小花及另名被害人,詐財共15萬9千元,手段相當惡劣,因此依強制取財罪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詐欺取財部分則判處1年4個月可易科罰金,犯罪所得全部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