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桃園報導
情何以堪!一名11歲的男童,2013年被母親帶到派出所,要求安置,當時甚至揚言不安置「就要殺了他或我自殺!」,狠心母丟下孩子後,長達五年不聞不問,這男童五年後滿16歲,對於傷透自己的母親,憤而提告遺棄,可悲的是,這名少年是靠著這個方式,才找到自己的親生母親。
▲少年對生母提告遺棄(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2013年,一名母親帶著已經11歲的孩子,到桃園龜山分局迴龍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安置,當時還撂下狠話,警方如不安置「就要殺了他或我自殺!」,這一丟下,狠心母一去不回,五年來從沒露面,也不曾打聽小孩下落,直到男孩長大成少年,16歲的他帶著憤怒決定告親生母親遺棄,檢警還一度找不到生母,最後透過社工找到人,這位當年狠心的母親,才到安置機構探望兒子。
這名母親出庭時辯稱,兒子不學好,無力管教才會出此下策,不認為自己遺棄,但是檢方認為,母親原可向社福機構求助,卻把兒子丟給警方,讓無自救力的兒童生存有危險之虞,警方雖依法應維護兒童安全,但並無長期替代、承擔對棄童的扶養責任,最後還是依遺棄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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