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婦人華采慧因超商經營不善,負債1400萬元,哥哥也負債,11年前找哥哥買兇槍殺自己,企圖詐領高額保險金替自己及哥哥還債,並讓前夫和3名小孩有好日子過。但檢警卻發現,全案是加工自殺;高等法院更三審今(28)日依速審法規定減刑,將丈夫許碧誠、槍手、及協助買兇的哥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各判5年到5年6月不等刑度。可上訴。
檢警調查,54年次的華采慧與丈夫許碧誠於1985年間結婚,育有3名子女。2003年間,2人向銀行貸款經營超商,許男信用不佳遭拒,夫妻倆假離婚,由華女出面貸款。後來超商經營不善,2人賣掉房子抵債,仍欠1400萬元,信用卡也遭停卡,華女想起婚後曾投保高額壽險及意外險,2008年間透過哥哥華明雄找上槍手施耀宗,共同策畫、演出槍殺案,以加工自殺方式換取家人溫飽。
2008年10月14日凌晨,華女被發現陳屍桃園大園台61線高架橋下,頭部遭人近距離開槍。檢警發現,她死前曾跟丈夫在電梯裡擁吻8秒「訣別」,也曾向女兒說「如果我走了,妳們要好好照顧自己」,且她與華明雄、華明雄與施耀宗間均有通聯紀錄,揭發加工自殺詐保案。
▼▲華采慧赴死前,曾跟丈夫許碧誠在電梯裡擁吻8秒「訣別」。(圖/資料照片)
刑事部分,更三審認為,全案繫屬法院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將許碧誠、華明雄及施耀宗各改判5年到5年6月不等。可上訴。
民事部分,華女子女告保險公司索賠部分,歷審認為,華女是加工自殺,判2家壽險公司免賠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