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遊艇公司老闆張志傑去年初在咖啡廳看到一名年約20多歲的嫩妹小婷(化名),涉嫌趁小婷去洗手間時在杯中下藥,小婷回座後喝了一口,隨即感到頭暈不適,趕緊找來母親陪同回家,返家途中卻發現遭人跟蹤,經就醫驗出體內存有FM2成份,於是向警方報案,檢警調查發現張男涉嫌下藥撿屍3名落單女子,檢方將他依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起訴張男;據傳張男的遊艇還曾與偶像劇合作拍攝,彭于晏、任容萱等明星也曾搭乘過。
▲遊艇公司老闆張志傑,涉嫌下藥撿屍3女遭起訴。(圖/翻攝自臉書)
檢警調查,去年初小婷前往北市瑞安街一家咖啡廳消費,期間去完廁所回來後喝了一口飲料,便感到頭暈不適,於是趕緊打電話請母親前來會合,但就在母女倆返家途中,瞥見有一名男子在咖啡廳外觀察她們,由於小婷回家後仍不舒服,母親便帶她到醫院就診,未料尿液竟驗出FM2陽性反應,因此前往警局報案;檢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該名男子一直開車在咖啡廳附近閒晃,隨後進入咖啡廳坐在小婷旁邊的座位,直到小婷母女察覺他行為怪異,男子才急忙逃離現場,檢警循線查出該名男子竟是遊艇公司老闆張志傑,進一步查扣他手機竟發現,內有多張女子下體照及性愛影片,這才確認受害者不只小婷1人。
檢警勘驗影片後發現,還有一名年僅20多歲的小宛(化名),前年底她在東區錢櫃KTV唱歌,醒來時自己就已在家裡,對過程完全沒有印象,而包包卻還留在包廂內,檢警通知她採集毛髮檢驗,亦驗出存有FM2成分,小宛憤而提告;張男到案後堅稱沒下藥,彼此是一夜情,並未違反女方意願,檢方不採信其說詞,將張男依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6年。
而張男在前年5月間清晨,於麗池國賓大樓門口看到一名醉到不醒人事的嫩妹,竟「撿屍」帶到大佳河濱公園,並用膠帶矇住其眼睛,以不明物品抵住嫩妹,並恐嚇說:「反抗就捅妳!」,進而性侵對方得逞,張男甚至又載嫩妹去和璞飯店強逼口交及性侵得逞,張男因此被法院判拘115日及2年徒刑,緩刑5年。
▲傳有多名明星曾搭乘過張志傑的船艇,還曾與偶像劇合作拍攝過。(圖/翻攝自臉書)
據《自由時報》報導,張志傑英文名字為John,在遊艇圈被稱為張約翰,自稱旅居海外十餘年,有英法紐澳等國航程經驗,購入亞洲第一艘法國製造的39呎豪華大型雙體帆船,命名為「HAPPINESS大幸福號」,是台灣第一艘外國籍轉本國籍合法營業非自用遊艇,艙內配置2廳2衛浴、廚房、KTV影音設備等,最大可乘載16人;而張男創立的「幸福遊艇有限公司」,提供頂級VIP客製化航程,甚至曾與「聽見幸福」、「獨家保鑣」、「法比歐美食節目」等偶像劇合作拍攝,就連彭于晏、謝佳見、王傳一、孫芸芸、任蓉萱等明星也曾搭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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