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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愛自由劈腿2小王 人夫見「電愛」鹹濕訊息氣炸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女子「小珍」(化名),婚前與林姓丈夫交往期間就愛離家出走,他婚後答應林男不再離家出走,2人於2016年結婚,沒想到才結婚不久,小珍又再度離家,林男事後發現小珍在LINE中與2名男子談論鹹濕「電愛」話題,頓時綠光罩頂,氣得提告。法官審理後,判2名小王各賠林男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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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驚見老婆劈腿2男,憤而向3人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小珍交往期間,每逢爭吵,小珍便常負氣離家出走,婚前小珍答應林男不再離家出走,2人於2016年結婚,沒想到婚後不久,小珍又故態復萌,喜歡四處流連,時常與多位男性友人出遊,林男關心老婆交友狀況,小珍卻警告他勿干涉太多,並對林男冷漠以對,甚至多日晚上都不回家。

某日,林男無意間從小珍對話紀錄中,發現她與其他男人過從甚密,與A男及B男同時交往還發生性行為,心碎提告小珍與A男及B男賠償他各30萬元;法官庭訊時,小珍否認「偷情」,辯稱為了試探丈夫有沒有偷看他手機,才故意以LINE談論電愛話題,果然釣到丈夫。

A男及B男都堅稱和小珍只是朋友,並無發生關係。法官勘驗LINE對話內容,A男傳訊小珍「親愛的妳月經來了嗎」、「要懷我的小孩了」、「妳有看到我射出來喔!」,小珍回「我第一次奮不顧身找男人上床」。B男則稱呼小珍「無緣的」,傳訊給她「妳好好的跟妳的男人在一起吧」,法官認為2男皆明知小珍已婚,仍與她有親密上的互動,已侵害林男配偶權,判A男及B男各賠10萬元給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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