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2009年5月結婚,後來又離婚,直至去年1月間再次與妻子復合結婚。在復合前陳男與謝女交往,陳妻曾經在臉書怒嗆謝女「不要上我的床!」,復婚時還打電話給謝女「我已經懷孕了,不要再來打擾我們」,沒想到陳妻在自家電腦內發現丈夫與謝女的性愛影片,當場傻眼,怒向謝女提告。台南地院審後,認定謝女犯相姦罪,處2月徒刑,可上訴。
▲人妻驚見丈夫與小三性愛影片,怒向對方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妻子於2009年5月結婚,後來又離婚,直至去年1月間再次結婚。期間,陳男與謝女交往,陳妻曾經臉書聯繫對方,「請你不要把東西放在我房間,也不要上我的床!」「你們可以去外面開房間!不要省小錢」。
陳妻說,再婚之前,她已懷孕當下,曾經跟謝女通過電話,當時他們2人還有聯繫,她跟謝女說「我已經懷孕,且我們會再去辦理結婚,請妳不要再來打擾我們」,謝女回覆「與陳男已經沒有在一起了」。直至去年5月,陳妻在住處內,整理電腦檔案時,發現丈夫與謝女婚後舊情未了,還拍攝性交影片,當場火冒三丈對謝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法官庭訊時,謝女表示,她並不知道陳男已結婚了,而且對方與她交往時,明確表示他已離婚,還拿身分證給她看,配偶欄是空白的。陳男則說,他和前妻重辦結婚登記時,謝女是知道的,且拍攝影片時,對方知道他是有配偶的。法官根據陳男的供訴及陳妻所提供的性愛影片,認定謝女犯相姦罪,處2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