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凱中、戴偉臣/台北報導
網紅胖虎不滿館長陳之漢,公開批評他代言減肥藥,寫了一首MV反擊,並找上萬華的一間健身房租借場地,但事後健身房湧入大量負評,健身房覺得無辜被捲入,還被外界誤認一起貶損館長名譽,向胖虎求償商譽損失100萬。但台北地院認為,難以認定健身房評價因為胖虎的MV受貶,判決駁回。
▲網紅胖虎和館長陳之漢隔空互嗆。(圖/翻攝自寶寶愛館長YouTube)
網紅胖虎和館長陳之漢隔空互嗆,兩人因為減肥藥廣告槓上,如今就連借場地給胖虎拍MV的健身房也加入戰局。
▲館長陳之漢。(圖/翻攝自寶寶愛館長YouTube)
就是這一幕,胖虎在健身房運動的場景,健身房負責人不滿胖虎沒告知拍攝內容要罵館長,因此提告求償100萬並公開道歉,但現在遭到台北地院駁回 仍可上訴。
▲健身房在臉書PO文。
胖虎拍MV的健身房就位在萬華的漢口街上,事後健身房在臉書表示,當初胖虎只有口頭簡單告知,但實際影片內容卻南轅北轍,還說依常理而言沒有人會同意無酬借場地供人拍攝,充滿言詞暴力與毀謗他人的內容,甚至直接PO出和胖虎的對質影片。
▲胖虎拍MV的健身房就位在萬華的漢口街上。
網紅胖虎:「我有傳達自己概念是說,我是想要表達這些方式。」健身房負責人:「但其實你的內容確實是在攻擊別人啊。」
面對健身房負責人的詢問,胖虎解釋只是想傳達理念,而且謾罵過程沒有指名道姓。
健身房負責人:「你說你是暗示,但大家看不出來你是在暗示,所以大家會覺得你是拿著三百的名義去攻擊別人。」
▲網紅胖虎。(圖/翻攝自胖虎YouTube)
負責人表示,胖虎的mv曝光後,粉專湧入不少網友謾罵,但法院認為有沒有名譽損壞都是負責人自己的臆測,只不過原本只是單純借場地拍攝,卻無辜捲入兩方之爭,恐怕也是健身房負責人始料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