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55歲的闕姓計程車司機,先前屢次被測速照相機拍下超速照片,他因此懷恨在心;去年11月初凌晨時分,他前往七堵區明德三路一帶,拿著便利貼遮住測速器鏡頭,半小時內就有5支測速器「受害」,警方發現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闕男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基隆地院判闕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1月5日,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光明路、明德二路及明德三路的5支測速照相機,全被人用便利貼遮住鏡頭,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闕姓司機先將便利貼黏在竹竿上,再伸長竹竿讓便利貼遮住鏡頭,試圖讓測速照相機無法運作,警方循線約談他到案說明。
闕男應訊時供稱,當天他開車行經明德三路時,突遭測速照相機拍下違規事實,加上沒載到幾位客人,他憤而跑去超商買便利貼,隔天凌晨3時許犯下此案,一解心中不滿情緒。
檢警清查後發現,闕男先前因毒品案被判10月徒刑,前年2月甫執行完畢,現在又犯下遮蔽測速照相機一案,檢方遂依妨害公務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基隆地院判闕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闕男拿竹竿將便利貼黏到測速照相機上面。(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