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12縣市受理電話及現場預約5月24日的同婚登記,內政部戶政司表示,針對戶政系統文字顯示介面,已針對同婚專法通過、未通過做2版本設計,今(29)日邀集地方戶所開會說明作業內容。
▲同志婚姻遊行活動。(圖/資料照)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於民國106年5月24日公布,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也就是108年5月24日修改相關法律,但依據大法官解釋結果,並沒有規定主關機關是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
行政院依據去年11月24日公投結果,提出攸關同婚權益的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則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這2個專法預計5月1日前併案協商。
此外,若專法無法在5月24日通過,依解釋文規定,同志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鄭信偉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會針對專法進行預先準備作業,並密切注意立法院本週協商的結果,再進行戶政系統端的調整。
鄭信偉也說,今天也在內政部向各縣市戶政單位說明作業進度,並讓這些戶所了解內政部準備狀況。例如有地方戶所反映與中央系統的連線有問題,或是專法過與不過後,軟體介面的名詞選擇等,但內政部都已做好萬全準備。
鄭信偉舉例,若專法沒有通過,按照大法官解釋,同性伴侶就是「結婚登記」;若專法通過,則不叫「結婚」而是「同性婚姻」,反之離婚則是「撤銷」,但針對同婚登記程序、名稱、欄目等實務細節,必須等5月24日後才能確定。
根據統計,除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澎湖縣,全國有18縣市開放同性伴侶註記,截至目前已有3989對註記。從數據顯示,同性伴侶註記多集中在6直轄市,其中以台北市最多共885對(男性213對、女性672對),連江縣最少也有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