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府因大巨蛋未按圖施工,並對遠雄祭出停工處分,讓遠雄怒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而昨(30)日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北市府處分停工,並無違誤,改判遠雄巨蛋敗訴定讞。
▲北市府逆轉勝!高院二審判遠雄敗訴。(圖/資料照)
2015年5月北市府因大巨蛋未按圖施工,並向遠雄祭出停工處分;讓遠雄當下立即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甚至在2016年6月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再次要求撤銷停工處分。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16年7月一審裁定,因安全考量,恢復部分停工處分,不過該判決讓雙方皆無法接受,並雙雙再次上訴,
昨(3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處分停工,並無違誤,至於原判決撤銷「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部分」,因這部分不在停工處分的規制效力範圍內,已構成訴外裁判的違法,因此廢棄原判決,並改判遠雄巨蛋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