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職棒球星王傳家的妻子前年偕同徵信社,登門杜姓女粉絲家中抓猴,錄到女性呻吟聲及丈夫王傳家性器官勃起的影片,提告妨害家庭,結果承審法官認為,勘驗影片嚴重侵害居家活動及隱私,不具證據能力,也沒拍到「性器結合」判處無罪;北檢認為,法官對證據視而不見,竟輕信兩人「蓋棉被純聊天」的辯詞,更沒考量女性重視家庭及子女的天性,遂提上訴。
▲前職棒球星王傳家通姦案,一審判無罪,檢方要上訴。(圖/資料照片)
檢方上訴理由指出,大法官16年前已做出釋字554號解釋,認定通姦罪合憲,即便時間推移,保障婚姻維持並未有所差異,就算是同性伴侶,也會認同通姦罪可維繫婚姻;但承審法官自認通姦罪違憲,受此觀念影響而做出有偏頗的判決;另外,「證據排除原則」是為了防止偵查單位「違法蒐證」,與私人取證是完全不同的取證態樣。
檢方指出,王傳家是偶像運動明星,悖德違法傷風敗俗的劣行,不宜輕縱,以免對社會大眾有不良示範及影響,但法官對明顯的客觀證據視而不見,採信2人類似「蓋棉被純聊天」此種不符經驗法則的辯詞,判決有誤謬。
承審此案的法官是台北地院的林孟皇,與立委尤美女立場相同,都支持廢除刑法「通姦罪」。
▲北院法官林孟皇,承審王傳家通姦案,判處無罪。(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