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2014年間,新北市一名50多歲的劉姓婦人,因為工作離家半年,之後卻發現丈夫偷吃小三王姓女子,甚至將她帶回家同居,讓她氣的告上法院,法院二審判王女須賠償35萬元,且被告誡不得再與劉夫交往,不料今年1月間,劉夫因病猝逝,劉婦在整理丈夫遺物時,發現有拆封過的保險套包裝紙,加上從丈夫手機裡也發現2人之間還有互動,丈夫更用「寶寶」親暱稱呼王女,讓劉婦氣的二度提告,但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並無證據表明2人逾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因此判劉婦敗訴。
▲劉婦整理丈夫遺物發現保險套怒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劉婦曾指控丈夫趁她離家工作時,帶小三王女回家同居,甚至不顧及家中還有小孩,直到劉婦返家後,王女匆忙搬離、丈夫也離家租屋,前年5月間,丈夫才向劉婦坦承與王女交往約3、4年,讓劉婦氣的對王女提告,民事部分二審調解成立,王女同意賠償35萬元,並被告誡不可再與劉夫往來。不料今年1月間,劉夫猝死在租屋處,劉婦整裡遺物時發現用過的保險套包裝,查閱丈夫手機也發現他用暱稱「寶寶」叫王女,甚至還贈送女方按摩椅,認為2人仍過從甚密,因此二度提告。
但王女出庭時卻駁斥,自己並不知道被劉夫設定膩稱為「寶寶」,且按摩椅其實是男方購物的贈品,自己曾想低價收購但卻未獲對方回應,也沒有拿到商品,另外,保險套的包裝紙也無法確認是劉夫所使用、跟何人使用,認為劉婦的說法是在抹黑她。法院審理時認為,劉婦僅找到保險套包裝,未發現任何使用過的保險套,加上兩人對話內容雖有「外面很冷,包緊一點」、「起來打給我」、「到家報平安」等語,但無法就此認定2人有同居或親密關係,因此判劉婦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