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房東」張淑晶又有官司輸了,她與幫她做雷射近視的眼科醫師盧雪玉,前天才因投資、金錢糾紛上法院,另外,她又因7年前涉冒用盧女名義投資裝潢哥哥的房地產,最後因為資金沒到位,哥哥催款而揭發此事,張淑晶再遭盧女提出刑事告發;最高法院昨依偽造私文書罪,將張淑晶判處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哥哥張振盛與許姓友人一起投資捷運永安市場站附近的房子,原本打算裝潢後出售,但因漏水問題需要修繕,張淑晶得知後,提議找金主投入,作為分租套房,但金主盧雪玉並不知情,也沒有同意或授權,張淑晶擅自在投資協議書上,冒名簽上盧雪玉名字。哥哥事後遲遲收不到資金,對盧女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盧女才發覺遭冒名簽約,因此對張淑晶提起偽造文書告訴。
▲張淑晶。(圖/資料照片)
一審將張淑晶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經營的中興國際開發公司,5年前因派廖姓員工到出租套房裝冷氣,廖男不慎摔死,張女、黃男已各遭判7月、8月,都可易科罰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