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邱姓女子不滿房東的丈夫吳男去年9月12日大半夜打電話給她,又帶員警到家門口按門鈴、敲門,影響她睡眠,於是報警怒控吳男涉犯強制罪,吳男挨告後喊冤表示,邱女稱要以押金抵押已違反租屋契約,當下也徵得員警許可才按電鈴,檢方認為,吳男行為並未構成強制罪,且邱女事後也稱說要續住2個月,因此予以吳男不起訴。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41歲吳男替妻子向邱女收房租,去年9月12日凌晨1時許先是連撥了4通電話,接著又到門外按電鈴、敲門長達30分鐘,邱女不甘睡眠遭影響,於是報警怒控吳男涉犯強制罪。
吳男喊冤表示,邱女8月房租逾期未繳,稱要以押金抵押,但租約中明定不得以押金來抵押,她卻依然堅持要用押金來抵,後來聯絡不上邱女,擔心她安危,才會委請員警陪同到場查看,而且當下也曾問過員警說可以後才按電鈴。
檢方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及邱女錄影畫面後認為,吳男按門鈴的時間點雖不妥當,但並無進一步舉動,並未構成強制罪要素,且邱女事後也自稱,要續住2個月,直到押金扣抵完再搬走,可見吳男行為並未讓邱女感到畏懼,因此偵結予以吳男不起訴。
▲邱女拖欠房租未繳,反控房東丈夫涉犯強制罪。(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