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2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今天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依據草案內容,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水上或海上活動,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張景森還在臉書上寫說,「再見了媽寶級國家」。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資料照)
張景森今天上午主持跨部會會議,將原本的「國家賠償法」第六條明定國賠賠償要件,並明列開放至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的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的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免除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張景森會後在臉書發文指出,歷經多次協調,今天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水上或海上活動,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強化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組織好自己的夥伴團隊,以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完成挑戰自然的野外冒險活動。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張景森並指出,張景森認為這個修法拿掉了國賠的緊箍咒,解除管理機關山禁海禁的保守心態,可以大幅度的開放山域和海域的野外活動,把我們下世代鍛煉成為積極進取、敢冒險和能自我負責的公民,這對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
▲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內容。(翻攝張景森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