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一名單親媽媽再婚後,於2016年開始,就對當時年僅9歲的繼女小敏(化名)長期猥褻,直到隔年親戚提醒小敏性教育保護觀念時,小敏這才將繼父的惡行揭發出來,狼父在1年7個月內竟猥褻高達56次;法院依照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阿德6年8月徒刑定讞,而民事部份,新北地院判狼父須賠償母女2人共150萬元,仍可上訴。
▲男長期猥褻繼女達56次,直到親戚提醒女童性教育保護觀念時,女童才揭發繼父惡行。(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狼父阿德2014年與單親媽媽再婚,但從2016年開始,阿德就趁繼女小敏洗澡時,闖入浴室脫下褲子,並將小敏抱在大腿上,以生殖器磨蹭其下體,還多次趁老婆不在家時,伸出狼爪撫摸小敏下體猥褻,直到前年8月,親戚提醒小敏性教育保護自我身體觀念時,小敏這才透露繼父惡行,繼父在1年7個月內共猥褻繼女高達56次。
刑事部分,狼父去年被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6年8月徒刑確定;而民事部分,法官則判他必須賠償繼女及老婆共15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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