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惹她生氣!嫩妹深夜河畔散心 惡狼尾隨痛毆性侵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年輕正妹小真(化名),前年8月間與男友吵架後負氣外出,隨即前往大甲溪橋畔散心,一旁的王姓男子見有機可趁,先動手痛毆小真頭部,再將她推下草叢強暴得逞,過程中還恐嚇:「妳不乖乖配合,我就讓妳死!」;二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王男4年徒刑確定;小真進而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判王男須賠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8月28日晚間時分,小真與男友吵架後奪門而出,獨自來到大甲溪橋南端散心,此時王男將車停在路邊講電話,瞥見小真從旁經過,隨即下車尾隨對方,王男從後方伸手摀住小真嘴巴,並將她推下路邊草叢,小真起身後立刻打電話求救,王男迅速搶下她的手機並掛斷。

尤有甚者,王男一手摀住小真嘴巴,另一手則解開她的衣服,雙腳還壓著小真的手,讓她無法起身反抗,小真拼命扭動掙扎,他還恐嚇:「妳不乖乖配合,我就讓妳死!」,王男甚至痛毆對方頭部,進而強暴小真得逞。

後來小真男友趕抵現場,並高喊她的名字,小真隨即大喊救命,王男趕緊停下抽插動作,並將小真拉到更下方的水溝處,男友跳下草叢拉住她後,王男只好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在路旁發現王男轎車;小真則在男友陪同下驗傷,赫然發現她臉部、胸腹部、背臀部及四肢均有傷勢。

法官認為,王男與小真素不相識,卻趁對方夜間獨自外出時,先將小真推下路邊草叢,再壓制並毆打對方,進而侵犯她的身體,直至小真男友出現才停手,時間長達數十分鐘之久;當時小真年僅24歲,慘遭王男強暴後,身心受創難以撫平,因此判王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王男先毆打再強暴陌生女子遭判賠8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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