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國一少女小萱(化名)指控在她國小六年級開始,6旬阿公常趁獨處時,藉機對她撫摸胸部及下體,事後小萱告知家人均置之不理,甚至幫阿公解釋「一切都是誤會」,直到小萱在學校透露此事才讓整起事件曝光,檢方認定小萱指控屬實,將阿公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不過新北地院認為,小萱前後供述不一,且社工證詞僅小萱單一指述,檢方也未舉證家屬如何影響小萱翻供,因此判決阿公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國一少女指控遭阿公伸狼爪猥褻,卻因前後供述不一,阿公因此獲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起訴書指出,阿公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間,在住處趁與小萱獨處機會,對其撫摸胸部與下體共5次,甚至還嘲諷她「你的胸部比妹妹還小」,事後小萱曾告知父親與其同居女友,但2人卻都置之不理,直到小萱在學校透露遇此狀況,這才讓整起事件曝光;警詢時,小萱指控被阿公猥褻,但卻受到家人冷對待,案發後姑姑還向她解釋「阿公是應姑姑請求,才會碰觸妳身體,一切都是誤會」,小萱因此在偵查期間改口稱「都是我主動靠近阿公跟他撒嬌,阿公才不小心碰觸到我身體,且碰到後就馬上縮手沒有撫摸」。
阿公在警詢時否認犯行,辯稱是因擔心孫女發育不良,才幫她檢查胸部;社工則證稱,與小萱進行訪談時,小萱感嘆終於有人願意相信她;檢方因此認定小萱指控屬實,痛批阿公毫無悔悟之心,將他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案經新北地院審酌,認為小萱在警詢、偵訊前後供述不一,並提到阿公在碰觸到其身體後就馬上縮手沒有撫摸,與一般撫摸、揉捏之猥褻行為不同,而社工證詞與輔導老師輔導記載內容均為小萱單一指述,且檢方未舉證阿公與家屬如何使之小萱翻供,因此判決阿公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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