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男子阿明(化名)有染,於前年2月間,前往阿明位於彰化住處守候跟蹤,途中在台76線上意圖阻攔阿明的轎車,竟任意變換車道、逼車,之後在同年6月間,張男撞見妻子與阿明一同騎車外出,氣得上前理論,與阿明爆發肢體衝突,導致阿明受傷,阿明憤而向張男提告;台中地院審酌,張男在案發後與妻子離婚,考量張男要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因此將張男依強制、傷害等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張男因懷疑妻子出軌,竟逼車還打傷男子,結果不僅與妻子離婚還被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從事攤商生意的張男,因懷疑妻子與阿明有染,張男先是在前年2月間,開車前往阿明的住處等候,待看到阿明開車後便一路尾隨,途中在台76線員林交流道附近時,張男甚至欲超車攔阻阿明的轎車,不僅任意變換車道,還煞車急停逼車。
之後張男在同年6月間,正好撞見妻子要與阿明一同騎車外出,氣得立即衝上前理論,與阿明爆發衝突,對其拉扯、毆打,導致阿明頭部損傷、右側前胸壁挫傷,阿明因此對張男提告傷害、妨害自由等。
法官審酌,案發後不久,張男便與妻子離婚,考量張男離婚後必須獨自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及父母,且張男父親又罹患癌症,因此將張男依強制、傷害等罪,合併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