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SBS電視台實境節目「叢林的法則」(Law of the Jungle),今年4月到泰國拍攝,女星李烈音違法捕抓瀕危的巨蚌,還將牠們吃下肚,節目播出後引發爭議,目前泰國已對李烈音提告,李烈音這下恐面臨5年徒刑。
▲李烈音違法捕捉巨蚌,恐面臨刑責。(圖/翻攝自YouTube)
法新社報導,南韓電視台節目單位於4月,帶著23歲的女星李烈音到泰國南部的「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拍攝實境秀,李烈音在鏡頭前潛到海底,撬下兩顆瀕危的巨蚌(又稱大硨磲)後,高舉大喊「我抓到了!」還跟隊友一起吃掉。
節目於6月30日在南韓播出,照片和影片在泰國網路上流傳,由於巨蚌屬於瀕危物種,受到泰國法律保護,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負責人納隆在3日,對李烈音提出違反國家公園法與野生動物保護法兩項指控。李烈音可能被依國家公園法,判處5年徒刑,或依野生動物保護法可判處4年,兩法皆併科2萬泰銖(約新台幣2萬259元)的罰金。
▲李烈音違法捕捉巨蚌,恐面臨刑責。(圖/翻攝自YouTube)
節目製作單位發現事態嚴重,緊急在5日發表聲明道歉,但納隆表示,這是刑事案件,不能撤回指控,還說就算李烈音已離開泰國,泰國警方仍會設法到她,「她得面臨5年的徒刑」。(編輯:廖貞嵐)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