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周姓男子,3年前幫朋友及傳播妹處理債務糾紛,竟拿出玩具槍狂射甘姓男子,再逼他脫光衣服並拍攝裸照,事後還上傳聊天群組羞辱甘男,新北地院遂依強制罪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分別判處周男8月及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11月8日,周男前往新北市新莊區某家摩鐵,並協助友人及傳播妹的債務糾紛,他一進入房間後,先喝令甘男下跪並交出手機,然後開始動手毆打對方,再拿出BB槍射擊甘男,甚至強迫對方脫光衣服,讓他拍下多張裸照;隔年2月間,周男竟將甘男裸照及影片上傳至聊天群組,還一舉公佈其姓名,藉以羞辱甘男。
周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周男不但徒手毆打甘男,還持BB槍射擊對方,過程中甘男相當驚恐及無助,事後周男還以戲謔方式上傳影片及照片,將當天凌虐過程公諸於眾,極盡羞辱之能事,遂依強制罪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分別判處周男8月及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周男幫朋友處理債務糾紛,並持玩具槍射擊甘男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