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2018年9月衛福部公布「細胞治療」特管辦法讓醫療機構提出申請。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台灣過去未允許施作細胞療法,這對擁有優質醫療技術的我國而言是一大諷刺,如今開放申請提供癌末患者另一個治療新選擇,但他強調,「細胞治療並非萬靈丹」,目前已有2家醫院獲核准,預計7月底前會再通過1、2家,施作項目有機會運用在非癌症治療。
▲新光與訊聯日前合作自體的脂肪間質幹細胞,在國際上,用於關節炎的軟骨再生持久性,安全及有效性皆獲得證實。(圖/記者楊晴雯攝)
衛福部公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簡稱特管辦法),開放各家醫院申請,截至上月底已核准三軍總醫院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兩家醫院,得執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惡性血液腫瘤及部分第四期實體癌。
石崇良表示,「特管辦法」開放迄今有26家醫療機構逾50件申請案於審查中,以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最大宗,其次為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用於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石崇良說,細胞治療法規鬆綁,最主要是滿足病患的醫療需求,但目前在細胞治療實證資料尚未有足夠的累積,患者會選擇細胞治療前都已經嘗試過很多治療方法,此療法主要開放給末期病人、或第一至三期接受過標準治療的癌患作為另一種選擇,但他強調細胞療法「非萬靈丹」。
石崇良指出,預計在今年底會推出細胞治療專屬網站,資訊分為兩大重點,一部分提供給申請的業者參考,另一部分是讓民眾知道目前有哪些醫院已經通過審核、治療成效、收費標準、施做該療法的醫師名字等資料。
石崇良強調,施做細胞療法的醫療機構每年都要交報告給衛福部審查,監看收案是否有太過浮濫的問題、若臨床治療成果與預期相差太多等情形,將會被終止計畫。
新光醫院也於今年4月送件,與訊聯生技申請「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細胞治療計畫,後續還有免疫細胞療法,以及皮膚微創技術合併療法送件計畫。
新光醫院再生醫學中心暨骨科主任釋高上說,在國際上,用於關節炎的軟骨再生持久性,安全及有效性皆獲得證實。已有退化性關節炎的病患引頸期盼,希望能用開刀以外的方式,改善退化性關節炎。也有部分早期退化性關節炎的病友表示,除了原有的PRP自體血小板及玻尿酸等傳統治療方法之外,希望嘗試在學理上更有特色的「特管辦法」自體細胞治療。